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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摸?”张牧提防着那些狼,“他是狼,不是人,不懂交流,当然不会让你摸。狼群都用舔和抓挠,你别碰他就行了。我走了,你们加油活着,赶紧长大。”

  “你别走。”宋捡大着胆子叫住他,“我……我会搓绳子,你家要用绳子吗?我搓几十根,和你换一块大布,行不?”

  “大布?”张牧转过来,并不相信。搓绳子不难,但是费劲,折磨人,小半瞎干不了那个。

  “嗯……”宋捡光脚站起来,以前总被关在帐篷里,现在走多了,也愿意站了,“换一块大布,三根大木棍子,想搭个帐篷,给我和小狼哥当家。晚上我俩好睡觉啊。”

  “呦,你不是害怕他吗?”张牧故意问。

  宋捡想了想,脏兮兮的小脸对着太阳。“是怕,他坏,老打我手。可他还给我吃的呢。”

  张牧搞不清自己是怎么答应宋捡的要求的,大概是那个家字,深深戳进了他的心。今年他四十岁,经历了多少生死离别才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。拥有一个家,对流民来讲,太难,太难了。

  下午,他让妻子把野草丝找出来,把这事说了。罗小兰当然高兴,自己家赔进去一条薄毯,就当找了个小劳动力。

  男孩到了晚上才回来,营地边缘已经生起篝火。他嘴里叼着一只大鸟,脖子上挂着张牧的铁皮水壶。狼群会带他找吃的,也能带他找到水。

  宋捡低着头玩石头,听出了熟悉的脚步声。“小狼哥?是你不?你回来啦?我听见啦!”

  孤单一整天了,又看不见,全世界只剩下这个脚步声,宋捡每分钟都盼望着。

  看见宋捡,男孩还是先闻他,确认没有沾上别人的气味。他把水壶摘下来,喝一口水,喂宋捡一口,再和留下来的狼交换气味,闻彼此的鼻子。

  “小狼哥,你怎么才回来啊,我好想你……我们马上要有帐篷了,以后我们睡帐篷里。”宋捡特别高兴,他还是小孩心性,挨打的时候害怕,见不着了就想,晚上回来了还特别黏人,小狼哥小狼哥叫唤着,叫得男孩敏锐的耳朵有时很难受,总要甩甩脑袋。

  “有帐篷了,就好了,我们住家里。”宋捡看着那点影子,猜想这个打人的男孩什么样。现在他也习惯了,不理自己就不理,反正他一直说话就行。

  吵吵一百句,总能回应一两次。

  “睡。”男孩累了,连鸟都不想吃,只想倒下睡一觉,“远,很,今天。”

  宋捡立刻让出地方,也能听懂这种简短的对话了,小狼哥说今天跑得远,他累。毕竟他不是真的狼,要想跟上狼群,很辛苦。

  “捡,睡。”男孩攥紧了绳子,把宋捡拉到身边,保持一定距离但绝对不挨着。可宋捡已经睡了一天,完全不困,又想不出其他和小狼哥沟通的方法,突发奇想,伸着脖,探出小舌头,给小狼哥舔。

  舔他的下巴。张牧说的,狼群全靠舔和抓挠。

  男孩刚闭上的眼睛一下睁开了,眼睛被篝火映出两个小红点。低位狼对高位狼讨好,会舔,宋捡的这种讨好,他理解了。

  宋捡,他想要接近自己。

  这回,男孩没有推开他,反而把绳子又拽近些。他带回了鸟和水,跑很远,享受低位狼的讨好,这很开心。他抱住了宋捡,两只手在宋捡后背的布料上疯狂地挠。

  第8章 小小的帐篷

  这是宋捡第一次被小狼哥紧紧拥抱,来不及想别的,只顾得享受温暖。正常人对皮肤相贴的需求可能不大,但小半瞎很喜欢,挨着了就等于看到了。

  相比视觉,听觉、触觉更让他心安。他舔得更勤了,使劲舔,湿乎乎的小舌头一下下贴上男孩的下巴。

  他舔得越好,小狼哥就抱得越紧,只是后背一直被抓。但两个人贴贴太暖和了,他不想分开。

  男孩今天太累了,连推开宋捡的念头都没来得及实现,就被宋捡舔困,合上了酸胀的眼皮。

  为了逮那只飞鸟,他躲在沙子底下足足几小时,连动都没动过,又跑了很远才回来,都顾不上吃,只想睡。

  宋捡看不到,只感觉小狼哥不动了,刚才使劲抓挠的双手还搭在自己背上。于是他也不动,老老实实地躺着,紧紧抱住。

  这一觉,男孩睡了好久。醒来后宋捡枕在自己胸口,口水都流出来了,脸好小好小,鼻子翘翘尖尖的。他把宋捡叫醒,该吃饭了,一边吃,一边把带羽毛的翅膀往宋捡嘴里塞。

  “我不吃这个,生的,我不吃……”宋捡好害怕生肉,听着小狼哥在旁边嘎吱嘎吱地嚼,没法想象吃一只死鸟的样子。可他又饿,只好悄悄地贴过去,舔舔小狼哥的脸。

  男孩一下顿住了,刚才给宋捡翅膀,他不吃,现在又来舔,为什么?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经扔给狼群了,被几只幼狼抢着啃。

  “小狼哥,我饿,我饿了。”宋捡知道他听得懂,慢慢说,“我们吃烤熟的吧,我只能吃熟的,还有果果。”

  “烤。”男孩对这个字陌生,但是果果不陌生。前几天带回来几根树枝,上面有红色的肉肉的果子。他看到鸟吃果子才带回来给宋捡吃。沙漠里很多东西都有毒,鸟不吃,就不能碰。

  宋捡指着远方的亮光。“用火,我只能吃烤熟的,行不?”

  男孩看着那堆火,不确定,生活在荒野里,除了天灾,唯一对狼群有威胁的就是火。他见过大火,烧过草皮越烧越快,跑不过火的动物会被烧死。

  但他还是走过去了,满嘴都是血和羽毛,拎着一只快被开膛破肚的大鸟。

  鸟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断的,头部和脖子刚被他吃干净,正准备撕开鸟的肚子。他用麻绳拉着宋捡,一起站在篝火前,却不敢再近一点。

  宋捡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么,很想抓他的手。不一会儿,鼻子里钻进了香味,是很少能闻见的肉味。

  “小狼哥,你干什么了?”宋捡蹲了下去,香味诱着他往前探脖。然后手背就被打了一下,还挺重的,他哎呦一声又缩回来,原地蹲好。

  男孩撕开了鸟的肚子,把内脏掏出来扔在篝火的边缘。很怪异的香味促使他动动鼻翼,没有闻过这个。但是又很好闻。

  身为一匹狼,他怕火,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。最后大着胆子去抓内脏,火苗没有放过他,很烫,烧过他的手指尖。

  这种疼是荒漠里没有的,狼群只有咬疼、摔疼,没有被火烧的疼法。他绕着篝火转圈跑,用手拼命抓草皮,可还是冒出了一个透明的泡。

  男孩歪着头看手指的泡,不知道这是什么。

  宋捡蹲在原地等,因为没有太好的视力,没看见小狼哥被烫伤。男孩盯着地上的熟内脏,趴下去,叼了一小口。

  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,和生肉相差太多,咬在嘴里还会烫舌头。可吃了几口之后,他发觉,这个比生的好吃。于是把剩下的鸟扔进去,一起烤。

  香味越来越浓,吸引了附近几个流民的注意力,他们没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还好。

  重要的内脏被男孩全部吃干净,宋捡是自己的低位狼,只能吃剩下的。但翅膀和鸟脚,男孩帮宋捡烤熟了,这一次他用了沙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