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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丫头咱们回家(1 / 2)





  从昂西府偷偷跑出来的城主黄鹦鹉,带着钱粮主管徐千富、步兵统领苟长胜、侍卫长宪霜,趁着夜色,急匆匆地赶路。这次出来的太匆忙,只带了最值钱的金银财宝,那么多粮食就白白丢给昂西府的百姓,每当想到这里,黄鹦鹉就感到一阵肉痛。为了避免人多口杂,走漏了风声,除搬运财宝的士兵之外,并没有带多余的护卫。一行十二人,分乘三辆马车,由钱粮主管徐千富亲自驾车,在前方引路,黄鹦鹉和家眷坐在第一辆,苟长胜和宪霜分别押运着金银珠宝,在后面两辆。

  此时月黑风高,黄鹦鹉在马车中坐着,随着马车的颠簸,他的心也跟着一阵狂跳。车外响起的任何风吹草动,都会吓得他一惊一乍,颇有些风声鹤唳、草木皆兵的意味。众人走了一个多时辰,昂西府的城楼已经逐渐淡出了视线,马车行进的速度越来越快,车外的风声也越来越强烈,黄鹦鹉心里的不安越来越严重,隐隐感到要出什么事。

  于是,他掀开帘幕,问正在驾车的钱粮主管徐千富:“你选的这条路不会有问题吧?我怎么总觉着不稳妥,要出事呢?”

  月色中,徐千富脸色微微一变,赶忙赔笑着:“放心,我还能害你不成?其他方向都已经被蛮族包围了,只有这条隐秘的小道能通向咱们要去的地方,你且放宽心,进去休息一会吧。”

  黄鹦鹉半信半疑的回到车里,但心中的疑惑却丝毫未减,好歹他也在昂西府当了多年的城主,怎么刚刚的地方看起来那么陌生呢?就在他的疑虑中,一行人马继续往前走,走不多远,刚过一个山丘,就听见一声炮响,从四面八方冲出来成千上万的蛮族士兵,将他们团团围住。无数只火把,将夜晚照的亮如白昼,火光映照下,无数旌旗招展,在众多旗帜之中,一面金底黑字的战旗高高飘扬,和蛮族打了这么久交道的众人明白,那一定就是草原之主乌拉金汗的帅旗!

  三辆车都停了下来,八名士兵刀还没来得及出鞘,就被射死两个,吓得剩下六人赶忙将刀丢在地上,匍匐在地,磕头求饶。

  这是怎么回事?

  就算蛮族的骑兵动作再快,也不该这么快就深入到昂西府的腹地啊?而且,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情,他们几人才从昂西府逃出来,大半夜的,竟然在这荒郊野外直接与乌拉金汗本人撞了个正着!要说这里面没鬼,狗都不信!

  黄鹦鹉已经从车里钻了出来,此时的他,看到周围无边无际的蛮族,以及那傲然挺立的帅旗,吓得脸都白了,刚想问徐千富这是怎么回事,就见徐千富满脸谄媚的,从怀里掏出一面小旗,口中不断的重复着一句蛮族语言:哦兜兜、乌拉拉呗,蛮木兹拉牙诺呗!哦兜兜、乌拉拉呗,蛮木兹拉牙诺呗!(伟大的乌拉金汗,我按照您的命令将人带来了!)

  看到他这副上蹿下跳的模样,所有人都明白怎么回事了。黄鹦鹉惊呼一声,一脸的难以置信,指着徐千富,颤颤巍巍的说:“你,你竟然敢背叛我?”

  徐千富瞥了他一眼,轻蔑的一笑,骂到:“我跟着你这么多年,鞍前马后、任劳任怨,所有人都以为那些钱粮是我跟你一起私吞的,可事实上,我只不过是替你捞钱的手,那些钱财,你有给我哪怕一份吗?”

  “你,我那是替你攒着,你的那份,早晚会给你的,这次出来,难道没带着你吗?”

  “你还有脸说,按照你本来的打算,我们所有人都只是帮你搬运财产的替死鬼吧!”

  “你,你胡说些什么?”

  “都这个时候了,你还瞒着大家?好,宪霜,我问你,你接到的命令是不是过了第一道山口就干掉苟长胜?”

  宪霜一惊,连忙摆手说不是,可脸上的表情却骗不了人。苟长胜气的脸都绿了,看着黄鹦鹉,质问到,“为什么?”

  黄鹦鹉还想掩饰,徐千富却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再次说道:“在宪霜除掉老狗之后,我的任务就是,在他的饭里下毒。现在我到要问问了,除掉宪霜之后,你又打算派谁来杀我?”

  徐千富此言一出,宪霜立刻也不干了,看他那震惊的样子,显然内心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。就在几人狗咬狗一嘴毛,互相争执之际。一声炮响,乌拉金汗在几十名高大骑士的簇拥下,出现在众人面前。只见这位凶名在外蛮族首领,皮肤蜡黄,两只眼睛透着贪婪凶狠的光,鹰钩鼻梁高高挺立着,薄薄的嘴唇,尖尖的牙,三分像人,倒有七分像一头恶狼。

  眼看乌拉金汗出现,徐千富赶忙跑过去躬身一礼,同时用蛮族语高声喊道:“哦兜兜,乌拉拉贝,此刊拉诺买一木兹,步履乌尔看迪诺乌尔乌尔迪诺!”(伟大的乌拉金汗,您的荣耀与山川同在,比日月更加辉煌、更加耀眼!)一边说,一边又是一个标准的蛮族礼节。

  乌拉金汗老鹰般的目光扫了徐千富一眼,嘴角一弯,似乎笑了一下,他在高头大马上微微招手,徐千富双目放光的跑上前去,以为对方要履行说好的奖赏,结果乌拉金汗一拽缰绳,那匹汗血宝马猛地一抬前掌,将徐千富踢飞出去三米多远,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。

  徐千富到死都没想明白,自己是哪句话说错了,还是哪个音没说标准?

  一位面色苍白,双目阴鸷的老者从乌拉金汗身后走出,用一口标准的中原话说道:“伟大的乌拉金汗不需要背叛主人的奴隶,背叛,是可耻的罪过,这个人,死有余辜!”

  眼看着徐千富身死命消,横尸当场,黄鹦鹉只觉得裤裆一热,竟然吓尿了裤子。他在原地站着发愣的功夫,宪霜和苟长胜却争先恐后的趴在地上,祈求蛮族的饶命。

  阴鸷老者看了眼乌拉金汗,得到乌拉金汗的点头示意以后,老者拔出身上的马刀,用力一掷,刀身挺直的插在地上。“伟大的乌拉金汗不需要废物的效忠,你们两个只能有一个活命!”

  苟长胜到底岁数大了,还在琢磨这句话含义的时候,宪霜早已抢先一步,从地上拔出马刀,一刀砍下了苟长胜的头颅。

  斩杀掉同僚的宪霜,并没有丢掉马刀,而是将凶狠的目光转向了还在发抖的黄鹦鹉。

  就在黄鹦鹉惊恐的看着宪霜不断逼近的时候,乌拉金汗却说了一句什么,阴鸷老者赶忙翻译道:“那个人先不要杀,大汗还有事吩咐他做!”

  这句话黄鹦鹉听明白了,得知自己还有利用价值,他不由得心头一松,赶忙爬过去,对着乌拉金汗倒头就拜。

  乌拉金汗鄙视的看着磕头如捣蒜的昂西府城主,语气冷漠而高傲的说着什么,阴鸷老者同步进行了翻译。

  “你卑贱的性命在伟大的乌拉金汗面前,渺小的就像蝼蚁,只要大汗愿意,他可以用一万种方式让你和整座昂西府的百姓生不如死,但是大汗仁义宽厚,相比于武力征伐,更愿意以德服人。只要你能杀了那个阴谋害死博尔金吉思的小子,用他的命,就可以换你的命。不仅如此,只要你宣誓对大汗臣服,将每年税收的三分之二贡献给大汗,并每年进贡青年男女奴隶各一百名,大汗就准许你,继续做昂西府城主。”

  黄鹦鹉愣了,还有这好事?周围村子里有的是人,这些人的想法很怪异,越是活不起,越要生孩子,孩子越多,越活不下去,有他们在,就绝不会为奴隶发愁。上缴税收的三分之二,这倒真是在他心头上割肉,可是再怎么样,不还是给他留了三分之一?关键是,乌拉金汗要的那个小子太厉害了,连战争屠夫博尔金吉思都被他灭了,自己这两下子,对付他实在是有心无力啊!

  或许是看出了黄鹦鹉的为难,阴鸷老者低声说道:“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谚语:再勇猛的野兽也有自己的软肋!那个人无论多厉害,都必然有自己的弱点,那个弱点就是你唯一活下去的机会,喝了这碗毒药,然后你有三天时间去准备,三天之后,拿他的脑袋换解药,或者跟着昂西府一同陪葬吧!”

  黄鹦鹉颤颤巍巍的接过毒药干了下去,当时就感到自己的胸腔和腹部都在燃烧,他根本不敢想象,三天之后毒药发作自己的样子,他也知道,祈求蛮族放过自己是不可能的,唯一的机会,恐怕真的就只有,找出那个小子的软肋!

  偌大的昂西府,一夜之间城主失踪、城守阵亡,其他大小官职不是被杀就是跟着城主一齐逃走,以至于现在大小事务,全都压在了多宝和少数几个将官身上。典狱长闫老黑,是个彻头彻尾的粗人,张嘴闭嘴的脏话,但就是这么个三句话离不开骂娘的主儿,在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,却表现出了令人肃然起敬的英雄气魄。

  他把监狱里的囚犯全都放了出来,对他们说:“蛮族入侵,昂西府危在旦夕,愿意逃命的,他不拦着,想一起舍生取义,捍卫家园和百姓的,他双手欢迎!”

  有的人走了,更多的人选择留下。事实证明,英雄和懦夫都是会传染的,随着硝烟战火的临近,在乌拉金汗的大部队到来之前,所有还能动的老少爷们,都来到了昂西府的城头,今天这一战,无论结局如何,他们都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,人,固有一死,要死得其所,绝不当逃兵,绝不当懦夫!

  终于,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大地,滚滚烟尘从远处升腾而起,那雷鸣般的马蹄声由远及近,就像一面巨大的铜锣,狠狠的敲击在每个人的心头。

  来了,蛮族之主乌拉金汗亲自率领的二十万草原骑兵,自西向东,浩浩荡荡的朝昂西府杀了过来。每一匹马,每一个兵,每一把刀,都对即将展开的杀戮跃跃欲试。小小一座昂西府城,即便在无数人的努力下、没日没夜、紧锣密鼓的加紧着战备防御,但相比于二十万蛮族大军,就像萤火比之皓月,完全不在一个级别。多宝甚至怀疑,对方只需要一个冲锋,就将攻破昂西府的防御。己方唯一获胜的机会,就是自己,趁着对方立足未稳之际,对乌拉金汗实施斩首突袭,只要能将乌拉金汗成功斩杀,那对方纵有千军万马,也会乱成一团。毕竟,马平国告诉过他,乌拉金汗足足有五十个王子,每个人都骁勇善战。如果自己能将乌拉金汗斩杀,那这些王子是先攻破昂西府,还是先聚拢人马呢?

  时间,时间就是生命。多宝知道,自己必须行动了。即便乌拉金汗在千百名最最精锐的重装骑兵的严密保护下,即便自己就这么冲过去,无异于飞蛾扑火,但是为了昂西府的十几万平民百姓,为了远在山中的布衣村村民,为了无数个像竹子阿婆和青竹小丫头一样,善良而美好的生命,多宝知道,自己必须站出来。